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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林肯研究简报第一期部分文章分享,图表等详细内容请至北大-林肯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免费下载全文:http://www.plc.pku.edu.cn/publications_ch.aspx 此处为简报论文《国际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内容部分精摘。 

           

【编者按】 

按照OECD成员国环境税收的基本税基,本文将中国环境税分为交通燃油,供暖及加工燃料、电力、机动车辆、废弃物管理、污染物排放、森林土地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八大类。利用《2008年中国税务年鉴》数据与OECD环境数据库的数据,进行逐一对比分析,结果表明2007年中国环境相关税收收入达到5956亿元,占总税收的12.04%,占GDP的2.41%均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

 

国际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二)
满燕云、郑新业、郑颖尔

(作者:满燕云,北大-林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学教授;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中国部主任、资深研究员。郑新业,北大-林肯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郑颖尔,北大-林肯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中国环境税负究竟有多大?

在OECD的标准下,中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可分为交通燃油,供暖及加工燃料、电力、机动车辆、废弃物管理、污染物、森林土地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八大类。

以2007年数据计算可得,中国环境税收入已达到 5956亿元。其中交通燃料相关的税收597亿元,仅占环境税收收入的10%,与OECD成员国交通燃料费占所有环境税收64%的比例差距较大。

然而,电力相关税收1560亿元,供暖及加工燃料税收1411亿元,分别占环境税收收入的比例高达26%和24%,远远超过OECD成员国电力(3%)、供暖及加工燃料税收(5%)占其总体环境税收的比例。

而我国机动车辆相关税收入1691亿元,占环境税收入的比例为28%,与OECD国家26%的比例接近,是英国14%的两倍。

该年度我国森林土地资源税收入则为578亿元,占环境税总收入的10%,远远高于OECD成员国的平均比例1%。水资源管理税收收入仅为48亿元,仅占环境税总收入的0.9%。

此外,我国废弃物管理及排污相关的税收在总环境税收收入的占比分别为0.4%和0.7%,与OECD其他成员国的平均值较接近。                

若按单一税种进行比较, 2007年所有环境税收项目中收入最高的是机动车一次性缴税,税收收入达1623亿元;其次是发电、原油天然气、供电行业的增值税收入,分别为822亿元、753亿元和738亿元。

可以看出若按OECD的基本税基划分,中国环境税收收入的构成结构和OECD成员国总体收入构成很不同。OECD成员国将成品油细分为柴油、无铅汽油、含铅汽油、轻质油、重油等,其中无铅汽油最高,接近135亿美元,其次是柴油75亿美元。而中国成品油(包括汽油和柴油)税收收入仅为597亿元。占重要比例则为原油天然气(753亿元),煤炭(622亿元),电力消费即供电(738亿元)和生产(822亿元),而以上各项在OECD成员国中其税收收入却很低,均不到10亿美元。

此外,在机动车辆税收收入中,OECD成员国机动车辆多次缴税收入为70亿美元,一次性税收25亿美元。而中国机动车辆一次性税收收入高达1623亿元,是所有税收项目中最高的一项,而机动车多次缴税税收收入却很低,只有68亿元。

中国环境税负高于英国等发达国家水平
 
    2007年,中国环境相关税收总额595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1%,高于OECD成员国的加权平均值(1.71%),比较接近英国的水平(2.37%,2006年),远远高于美国的水平(0.86%)。

而中国环境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高达12.04%,相当于英国(6.46%)的两倍和美国(3.05%)的四倍。在人均环境税收收入一项上,中国与墨西哥的水平相近,低于其他许多发达国家。

2007年中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收入474.4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1%,在数值上超过了英国2008年环境税收入(418.7亿美元),在比例上与其(2.40%)接近。按照不同类型的环境税进行对比,中英两国能源税收入都是环境税收入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这和OECD成员国的平均结果也很类似。英国的能源相关税占GDP比例(1.79%)比中国(1.45%)略高,而中国在机动车辆收取的环境税的比重(0.69%)则略高于英国(0.39%)。中英两国其他环境税收很接近,分别占在GDP0.27%和0.22%,在总体环境税总收入所占的比例很低大约10%左右。

在环境税税收占总体税收收入比例图中,可以看到尽管中英两国环境税收入在数值上很接近,但是中国环境税占所有税收的比例(12.04%),接近英国的两倍。

毫不出奇,中国人均环境税收收入仅仅为60美元远低于英国人均环境税收入(949.7美元)。

尽管中国已拥有在比例上完全不逊色于OECD成员国的环境相关税收收入。然而,在建立直接征收污染物和排污行为为导向的税收制度方面,我国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重组现有环境相关税收,如何建立公平有效的绿色税收,是中国环境税改革迫在眉睫的任务。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大-林肯研究中心的观点与立场。此处为简报论文《国际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内容部分精摘。图表等详细内容请至北大-林肯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免费下载全文:http://www.plc.pku.edu.cn/publications_ch.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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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燕云

满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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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及中国项目主任。1993年获得美国约翰霍普金森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经济学和公共政策担任副教授并获终身教职。教学和研究兴趣集中在城市和区域经济学、公共财政、经济住房、土地和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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