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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林肯研究简报第一期
此处为简报论文《中国公共财政规模与税负再评估》内容部分精摘。
图表等详细内容请至北大-林肯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免费下载全文:http://www.plc.pku.edu.cn/publications_ch.aspx    
【编者按】中国宏观税负是否已经过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宏观经济和公共政策问题,因为这一指标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民间投资、消费激励以及企业和居民负担问题。可这一争论已久的问题始终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主要原因之一是以往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没有在计算标准上达成一致,致使在和其他国家对比研究时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比较基础。      
中国公共财政规模与税负再评估(二)    
作者:满燕云、郑新业    (满燕云:北大-林肯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学教授;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中国部主任、资深研究员。)
郑新业:北大-林肯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文章目录】
一、何为“大财政”标准?    
二、“大财政”标准下,公共财政收入规模有多大?
三、“大财政”标准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如何?
四、中国宏观税负在国际比较中将处于什么位置?
 

“大财政”标准下公共财政收入规模有多大

三种不同衡量标准下的财政收入变化趋势。传统标准下的财政收入明显低于其它两种标准下的财政收入,如2007年,传统标准下财政收入为51321.78亿元,而OECD标准下的财政收入为68954.40亿元,高出传统标准38.8%。而同年“大财政”标准下的财政收入为81171.12亿元,分别高出传统标准和OECD标准58.16%和18.59%。

不同衡量标准下,财政收入占GDP比例的历年变化特征(图表见论文全文)。1990年财政收入仅为2937亿元,占同期GPD的15.7%。若按OECD的标准,加入预算外收入及社会保险基金,当年财政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则达到31.16%。

然而这一比重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直至1995年,传统标准下的财政收入与OECD标准下的财政收入,分别仅占当年GDP的10.44%和16.14%。而自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便开始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

2007年,传统标准下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1%。若按OECD标准,加上社保收入,该比重增加7个百分点。而按照“大财政”标准,当加入预算外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后,财政收入占 GPD的比重则达到了32.28%。

“大财政”标准下我国宏观税负有多大?

    宏观税负是衡量一国财政收入的相对规模和政府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期限内税收收入占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反映了一国税收的总体负担水平。

在我国,宏观税负的计算方法通常是狭义税收收入与GDP的比重。

在OECD标准中,作为分子的税收收入包括狭义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两部分。

在“大财政”标准下,我们采用狭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土地收入之和,作为 “税收负担”指标的分子。由于,预算外收入中的一些税收附加收入具有税收的特点,所以应纳入税收管理。同样地,在“大财政”标准下,由于土地出让金的规模之大,理应纳入税负的计算中,才可以更加清楚地反映我国税负的真实水平。

计算中国宏观税负的不同方法对比:

² 税负指标1=税收收入/GDP;(传统标准)

² 税负指标2=(税收收入+社保收入)/GDP;(OECD标准)

    ² 税负指标3=(税收收入+社保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收入)/GDP;(“大财政”标准)

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在不同的标准下,差异显著。由于庞大的土地出让金规模,“大财政”标准下的税负水平远高于其在OECD标准下的统计结果。以2007年为例,三种标准下的税负水平从低到高依次为18.14%、22.44%和30.01%。“大财政”标准下的税负水平高于传统标准下的税负水平约65%。可以看出,传统标准下的税负计算方法使得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被严重低估。

从变化趋势上看,不同标准下的税负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税负水平在1996年达到最低点,此后则持续上升。尤其是“大财政”标准下的税负水平,1999年至2007年的上升速度明显高于另外两种衡量标准下其税负水平的增速。

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利用OECD统计资料中的数据,我们将用不同标准下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与OECD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在传统标准和OECD标准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低于OECD各成员国。而在“大财政”标准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大幅增加,2007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与澳大利亚近似,已超过了美国、韩国、瑞士等国家,在与OECD国家的对比中,其宏观税负水平处于中等偏下的位置,但与OECD国家36.6%的平均值已相差不多[*]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大-林肯研究中心的观点与立场。感谢李芳华、陈雅川、刘威、章泉、曹丞辛、高晓雪、金涛为本文所做的研究工作。此处为简报论文《中国公共财政规模与税负再评估》内容部分精摘。图表等详细内容请至北大-林肯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免费下载全文:http://www.plc.pku.edu.cn/publications_ch.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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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日本、希腊、波兰的数据尚未更新至2007年,在计算OECD宏观税负平均值时,并不包含以上国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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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燕云

满燕云

125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及中国项目主任。1993年获得美国约翰霍普金森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经济学和公共政策担任副教授并获终身教职。教学和研究兴趣集中在城市和区域经济学、公共财政、经济住房、土地和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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