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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21
环境税开征箭在弦上 短期企业税负难有变化
国务院20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这一意见出台意味着,环境税税费改革正式提上日程,并将在“十二五”时期取得实质性进展专家认为,此次意见出台有利于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理顺环境税税费体系,但短期内企业税负不会有明显变化
一旦出台环境税,电厂、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以及石化厂家是最大的征收目标资源税改革在即,煤炭有色金属等上游原材料要提高资源税,下游要征环境税,这引发市场猜测对工业品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此,专家指出,在供求关系作用下,尤其是当前物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价格转移给下游的可能性较小当前出现此种担忧主要是由于,此前为保护环境已经征收过不同种类税费,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收环境税造成企业有税负加重的感觉因此,有专家指出,在消费税、燃油税和车购税上再加收环境税有些多余,通过调整、整合现有税种税率,同样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中心教授满燕云表示,中国与环境相关的税收并不少,这些税收实际上也具有减排的作用,所以在研究开征环境税时需要从中国整体税收考虑,而不是单纯开征一个新税的问题她建议,在开征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或给予企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使整体税负保持不变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此次意见的重点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因此未来理顺环境税税费是推进环境税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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