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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东方财富网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0,20111021170894946.html

发布时间:2011-10-21

 

环境税开征箭在弦上 短期企业税负难有变化

 

国务院20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这一意见出台意味着,环境税税费改革正式提上日程,并将在“十二五”时期取得实质性进展专家认为,此次意见出台有利于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理顺环境税税费体系,但短期内企业税负不会有明显变化

  一旦出台环境税,电厂、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以及石化厂家是最大的征收目标资源税改革在即,煤炭有色金属等上游原材料要提高资源税,下游要征环境税,这引发市场猜测对工业品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此,专家指出,在供求关系作用下,尤其是当前物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价格转移给下游的可能性较小当前出现此种担忧主要是由于,此前为保护环境已经征收过不同种类税费,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收环境税造成企业有税负加重的感觉因此,有专家指出,在消费税、燃油税和车购税上再加收环境税有些多余,通过调整、整合现有税种税率,同样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中心教授满燕云表示,中国与环境相关的税收并不少,这些税收实际上也具有减排的作用,所以在研究开征环境税时需要从中国整体税收考虑,而不是单纯开征一个新税的问题她建议,在开征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或给予企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使整体税负保持不变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此次意见的重点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因此未来理顺环境税税费是推进环境税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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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燕云

满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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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及中国项目主任。1993年获得美国约翰霍普金森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之后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经济学和公共政策担任副教授并获终身教职。教学和研究兴趣集中在城市和区域经济学、公共财政、经济住房、土地和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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